第(2/3)页 “秦大哥是是读书人吧?” 李二不知庄舟为何这样问,可他当然自认为是读书人。 “是的,在下也曾识文断字。” “哦,那你平日里写字可是都用毛笔啊?” “当然是毛笔,难不成还有别的笔不成。” 庄舟铺开一个日记本,拿出一支钢笔来。 又把墨水打开,用钢笔吸了墨水。 “秦大哥,这样的笔,你没见过吧?” 说着,已经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——庄舟! 这名字用钢笔写出,笔画骨力强,线条流畅分明,字迹端庄秀美。 这是李二全然没有见过的字体。 说起来,李二可还是个资深的书法家呢! 可他哪里见过这样的字。 “庄贤弟,世间竟有如此奇特的笔。” 墨水他自然是见过的。 可这样的笔也着实太神奇了些。 “对,这叫钢笔,都不需要研磨,吸满一次墨水可以写很久。” 庄舟把钢笔递了过去,让李二好好瞧瞧。 嘴里还念着生意: “秦大哥,这个你也给皇上带去,看看他老人家喜欢吗?” “好好好!这些宝贝我定然会一一送到皇上手中。” 李二看得很仔细。 这小小一支笔,拿在手中还是沉甸甸的。 很有质感。 再看这笔的构造,真可谓是一件宝贝。 见李二这副表情,庄舟知道,这钢笔在文人士子中肯定有搞头。 “嗯,秦大哥,你注意帮我留心一下,如果这种钢笔能够推广的话,以后我铺子上也都可以售卖的。” 庄舟还是可以肯定的。 这些文具用品,在古代肯定也是十分有用的东西。 就拿这钢笔来说,平日里写个什么文件,完全就不用占据太大的纸。 要知道,这个时代,纸可是很贵重的东西。 然后就是铅笔,这玩意用起来也是十分好用。 “好勒!庄贤弟,你放心,我都会帮你留心的。” 饭局撤下,摆上了茶水。 两人又多聊了一会儿,李二的醉意都几乎消散尽了。 而就在这时。 马三急匆匆跑了进来: “庄总,红玉姑娘来了!说是发现了个好东西?” 庄舟一听,知道这是发现名贵药材了! 李二自然不想见到红玉这样的青楼女子,招呼一声程咬金。 把东西全都搬到了车上。 这才拜别了庄舟,直接往宫里去了。 庄舟送走李二,立刻就找到红玉姑娘。 第(2/3)页